安徽工业大学文件
安工大〔2017〕7号
关于印发《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学院(部),行政有关部门:
2016年9月,必赢626net入口入选由团中央组织的全国高校共青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首批试点单位。为进一步推进必赢626net入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试点工作,提升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育人功能,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、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和团中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必赢626net入口实际情况,经校长办公会同意,出台《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积分标准及学分
计量方法(试行)
2. 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组
织机构
安徽工业大学
2017年1月16 日
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〔2012〕4号)、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思政〔2012〕1号)、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(中青年发〔2016〕1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、专业认证和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精神,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,构建素质养成、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“四位一体”的基本教育模式,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、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将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,特制定《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第一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是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学籍管理模块。从2016级学生开始,本科生必须修满《办法》规定的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分方可毕业,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。
第二条 学校成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),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,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团委、发展规划处、教务处、体育部、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及各学院负责人为委员。委员会负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,统筹教育教学资源、部门协同,监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,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。
指导委员会下设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,挂靠校团委。办公室负责本科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活动的统筹规划、指导、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。
各学院成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组,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,系主任、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,负责组织全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,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程项目设置、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、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、审核团支部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。
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-7人组成的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认定小组,由团支书任组长,负责班级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成绩的认定、公示和上报等工作。
第三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程内容,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、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“四位一体”的教育模式精神,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、社会责任担当、实践实习能力、创新创业能力、菁英成长履历、文体素质拓展、技能培训认证。
1.“思想政治素养”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、入团情况,学生参加党校、团校培训经历,参加“爱国修德”、“诚信教育”、“助学•筑梦•铸人”、“大学生文明、环保、绿色行动”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主题活动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“社会责任担当”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及支教助残、社区服务、公益环保、赛会服务、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3.“实践实习能力”模块主要记载参与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、寒暑假社会实践、就业实习、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,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4.“创新创业能力”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、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,以及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、取得专利等情况。
5.“菁英成长履历”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党团学(含学生社团)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、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6.“文体素质拓展”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完成体质健康测试,参与文艺、体育、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7.“技能培训认证”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第四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成绩记录使用团中央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。
第五条 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成绩采用积分换算学分方式计量。
第六条 本科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,至少修满12个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分方可毕业,学分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2学分、社会责任担当2学分、实践实习能力2学分、创新创业能力4学分及文体素养拓展2学分。
第七条 各年级学生须完成相应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积分方可参加学年评奖评优、推优入党、研究生推免等。
第八条 非毕业班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,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、审核、公示、备案。毕业班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须在前七学期内修满12学分,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、审核、公示、备案。符合毕业条件的,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,成绩单装入档案;不符合毕业条件的,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,延期毕业。
第九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成绩优秀学生,按照一定比例,分类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。
第十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中,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,经委员会查实认定,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;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,经委员会查实认定,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,追究负责人责任,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第十一条 凡本《办法》中未涉及到、但需要纳入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(部门)进行认定,上报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。
第十二条 本《办法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,由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
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(试行)
一、项目定级标准
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(委)、团中央、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;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,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;
省级活动是指由安徽省各厅(委)、团省委、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;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,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;
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;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,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;
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(表彰单位)所属级别为准;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,一律不予认证。
二、集体项目积分认定标准
按贡献程度计量:
1.贡献程度不区分,成员积分一致,如先进班级、合唱赛、100米接力赛等;
2.贡献程度有差异,按照第一成员为积分*100%,第二至第四成员为积分*60%,第五及以后成员为积分*40%,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,如“挑战杯”竞赛获奖团队等。
三、积分换算学分标准
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同一模块项目每5个积分,计相应模块1个学分,以此类推,累计积分换算结果;单模块不足5积分部分,计量学分时按舍去处理;各模块积分独立计量、不交叉替代。
四、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项目积分标准
积分 模块 |
项目 |
积分标准 |
备注 |
思想 政治 素养 |
1.“爱国修德”、“诚信教育”、“助学•筑梦•铸人”、“大学生文明、环保、绿色行动”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主题活动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,以及相关赛事荣誉等 |
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积1分;参加相关赛事,获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积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;获省级、国家级奖项,在校级相应等级基础上分别增加3分、5分。 |
该模块,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.5个积分。 |
2.思想政治、形势政策、理念信念主题报告会、人文素质讲座等 |
每参加一次积1分。 |
3.党、团校学习,大学生骨干培训经历等 |
校级党、团校学习合格积3分;被评为优秀加2分。 省级、国家级大学生骨干培训合格积6分、10分;被评为优秀加5分。 |
4.优秀共产党员、双十佳大学生、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 |
校、省级、国家级分别积5分、10分、15分。 |
5.先进班集体、十佳班级、学风优良宿舍、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|
院、校、省级、国家级分积3分、5分、7分、10分。 |
社会 责任 担当 |
6.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及相关赛事荣誉等 |
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积1分;参加相关赛事,获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积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;获省级、国家级奖项,在校级相应等级基础上分别增加3分、5分。 |
该模块,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.5个积分。 |
7.志愿公益活动及相关荣誉等 |
院、校、省级、国家级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,每参加1次积1分、2分、5分、8分。 校、省级、国家级志愿公益相关集体(个人)荣誉分别加5分、10分、15分。 |
社会 责任 担当 |
8.志愿者注册、星级志愿者 |
注册志愿者积2分;校级五星、四星、三星志愿者分别积8分、6分、4分;省级、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分别积10分、15分。 |
|
9.西部计划志愿者、研究生支教团 |
西部计划每人积15分,研究生支教团每人积25分。 |
实践 实习 能力 |
10.寒暑假社会实践及相关荣誉等 |
参加校级立项项目积8分/次,自行社会实践人员积5分/次。校、省级、国家级社会实践相关集体(个人)荣誉分别加5分、7分、10分。 |
该模块,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.5个积分。实践成果需通过合格鉴定;参加多次实践,时间不得重叠。 |
11.校外(政府/事业单位)挂职、企业实习 |
每次积3分。 |
第一课堂专业实习(见习)不计入;与社会实践不重复计;挂职实习时间需达到具体项目要求,以鉴定为准。 |
12.港澳台及国际交流 |
每次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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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 创业 能力 |
13.A类:共2项,具体包括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|
参加者积1分;国家级特等奖、一等奖(金奖)、二等奖(银奖)、三等奖(铜奖)、优秀奖分别积40分、35分、30分、25分、20分;省级特等奖、一等奖(金奖)、二等奖(银奖)、三等奖(铜奖)分别积30分、20分、15分、10分;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积10分、7分、5分。 |
该模块,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5个积分。 |
14.B类:共7项,具体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、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、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、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、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。 |
参加者积1分;国家级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积30分、25分、20分、15分、10分;省级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积15分、12分、10分、8分;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积8分、5分、3分。 |
15.C类:除A类、B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科技竞赛类项目。 |
参加者积1分;国家级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积20分、18分、16分、14分、10分;省级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积12分、10分、8分、6分;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积6分、4分、2分。 |
创新 创业 能力 |
16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|
国家级、省级、校、院级立项分别积10分、7分、5分、3分;自主创业并完成公司注册经认定积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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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专利发明 |
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积20分、10分、8分。 |
18.论文发表 |
在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文章,理工类:一、二、三、四类分别积18分、10分、3分、1分;经管文类:二类(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)、三类、四类分别积18分、15分、13分、10分、7分、4分。 |
19.创新创业讲座、相关活动 |
参加创新创业讲座、相关活动每次积1分。 |
文体 素质 拓展 |
20.文化、艺术才艺讲座及相关活动荣誉等 |
参加文艺活动可积1分;院级文艺活动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积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;校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5分、8分、10分。 |
该模块,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.5个积分。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。活动以院、校、省、国家相应部门发布的为准。 |
21.体质健康测试 |
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积2分,测试通过加2分。 |
22.“三走”系列活动、运动会、日常校园体育活动及相关荣誉 |
参加体育活动可积1分;院级体育活动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分别可积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;校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5分、8分、10分。 |
菁英 成长 履历 |
23.学生干部 |
学生干部按5个梯度积分。经考核合格,Ⅰ类积5分,Ⅱ类积4分,Ⅲ类积3分,Ⅳ类积2分,V类积1分。 |
学年积分以最高计,不累计。 Ⅰ类:校级团学社主席团成员,院团委学生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,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、大学生观察团团长;Ⅱ类:校级团学社部长,院学生会副主席,学生党支部委员,十佳社团优秀社团正副会长、大学生观察团副团长、文明督导队队长;Ⅲ类:校级团学社副部长,院团学部长,社团会长,班长,团支书,学生工作助理、大学生观察团团员、文明督导队副队长;Ⅳ类:院团学副部长,班委会、团支部其他干部、文明督导队队员;V类:团小组长、寝室长、干事、信息员及其他学生工作积极分子。 |
24.优秀学生、学生干部、社会工作相关荣誉等 |
国家、省级、校、院级荣誉分别积10分、8分、5分、3分。 |
相同类别只积最高分。 |
技能 培训 认证 |
25.职业资格、技能培训 |
职业资格证书高级、中级、初级和技能培训国家级、省级、地市级分别可积10分、8分、5分。 |
以证书鉴定结果为准。 |
备 注 |
凡《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》中未涉及到的,但需要予以确认积分的项目,需上报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。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由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|
附件2
安徽工业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
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部署要求,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,保障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推进,经研究,决定成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、学院工作组、班级认定小组,名单构成及职责安排如下:
一、指导委员会
主任:陈 润 葛芦生
委员:刘 明 黄 勇 姚 敏 王先柱 戴玉纯 秦 锋
芮良玉 冷护基 王海川 何宜柱 崔 平 王孝义
刘晓东 郑 啸 黄志甲 陈 光 岳朝龙 洪功翔
张洪根 赵光兴 洪 流 汪海波
职责权限:指导委员会负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,统筹教育教学资源、部门协同,监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,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。
指导委员会下设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公室,挂靠校团委,负责本科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活动的统筹规划、指导、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,受指导委员会领导。
工作安排:
1.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及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施行情况,适时修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系列制度;
2.指导委员会召开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会议,听取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及学院工作汇报并作指导;
3.指导委员会指定相关部门成员,裁决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申诉事件。
二、学院工作组
组长: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
成员:系主任、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
职责权限: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全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。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课程项目设置,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,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,审核团支部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。
工作安排:
1.学院工作组根据学院学生综合培养方案,把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立德树人的发力点,合理安排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。要求模块项目规模分配科学,总量能够保证全院学生基本积分要求。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核,项目报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工作办公室备案;
2.统筹校内外资源,加大特色品牌项目开发,保障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覆盖面;
3.提供合理数量学生干部岗位,加强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,抓好队伍纪律管理及业务指导;
4.审核公示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结果,结果报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工作办公室备案,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;
5.统一规范第二课堂活动结果使用,保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。
三、班级认定小组
组长:团支部书记
成员: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
职责权限:认定小组负责班级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分的认定、公示和上报等工作。
工作安排:
1.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任组长,学生干部、学生代表(考虑宿舍分布、男女生比例等)组成的5-7人认定小组;
2.认定过程公开进行,接受监督;
3.秋季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班级认定工作;
4.认定结果公示无异后,每位学生签字,结果报学院工作组审核备案。
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印发